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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關于調整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 管理目錄和試行簡化審批程序的決定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經研究論證,國務院決定,進一步調整實施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的產品目錄,取消19類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將3類工業產品由實施生產許可證管理轉為實施強制性產品認證管理,將8類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權限由質檢總局下放給省級人民政府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調整后,繼續實施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的產品共計38類,其中,由質檢總局實施的19類,由省級人民政府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實施的19類。 對繼續實施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的產品,為提高審批效率、降低企業取證成本,由質檢總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有關規定,組織有關地區和行業試行簡化生產許可證審批程序:一是取消發證前產品檢驗,改由企業提交具有資質的檢驗檢測機構出具的產品檢驗合格報告。二是后置現場審查,企業提交申請和產品檢驗合格報告并作出保證產品質量安全的承諾后,經形式審查合格的,可以先領取生產許可證,之后接受現場審查。對通過簡化程序取證的企業,在后續的監督檢查中,如發現產品檢驗或生產條件不符合要求的,由發證部門依法撤銷生產許可證。 各地區、各相關部門要抓緊做好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目錄調整和試行簡化審批程序工作的落實和銜接,加快推進配套法規和制度建設,做好經費保障,完善相關技術標準,穩妥實施相關產品由生產許可證管理轉為強制性產品認證管理。要堅持放管結合、并重,加強事中事后監管,按照“雙隨機、一公開”方式加大抽查力度,增加抽查頻次和品種,擴大抽查覆蓋面,對此次取消生產許可證管理的產品實現抽查全覆蓋。要督促企業落實主體責任,確保工業產品質量安全責任落實到位。國務院將根據試行簡化審批程序工作情況,適時修訂相關行政法規。 附件:1.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取消、轉為實施強制性產品認證管理、下放管理權限的 2.調整后繼續實施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的產品目錄(共計38類) 國務院 2017年6月24日 (此件公開發布) 附件1 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取消、 序號產品名稱目前實施機關調整情況1稅控收款機質檢總局取消2抽油設備質檢總局取消3鉆井懸吊工具質檢總局取消4防噴器及防噴器控制裝置質檢總局取消5電力金具質檢總局取消6輸電線路鐵塔質檢總局取消7銅及銅合金管材質檢總局取消8棉花加工機械質檢總局取消9機動脫粒機質檢總局取消10工廠制造型眼鏡質檢總局取消11鋁、鈦合金加工產品質檢總局取消12蓄電池質檢總局取消13橡膠制品省級人民政府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取消14電力整流器省級人民政府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取消15巖土工程儀器省級人民政府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取消16泵省級人民政府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取消17電力調度通訊設備省級人民政府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取消18水文儀器省級人民政府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取消19輸水管省級人民政府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取消20電熱毯省級人民政府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轉為實施強制性產品認證管理21助力車省級人民政府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轉為實施強制性產品認證管理22摩托車乘員頭盔省級人民政府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轉為實施強制性產品認證管理23砂輪質檢總局下放給省級人民政府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審批發證24飼料粉碎機械質檢總局下放給省級人民政府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審批發證25建筑卷揚機質檢總局下放給省級人民政府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審批發證26鋼絲繩質檢總局下放給省級人民政府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審批發證27輕小型起重運輸設備質檢總局下放給省級人民政府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審批發證28預應力混凝土用鋼材質檢總局下放給省級人民政府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審批發證29預應力混凝土枕質檢總局下放給省級人民政府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審批發證30救生設備質檢總局下放給省級人民政府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審批發證 附件2
序號產品名稱實施機關1建筑用鋼筋質檢總局2軸承鋼材質檢總局3水泥質檢總局4人民幣鑒別儀質檢總局5防偽技術產品質檢總局6集成電路卡及集成電路卡讀寫機質檢總局7衛星電視廣播地面接收設備質檢總局8無線廣播電視發射設備質檢總局9廣播通信鐵塔及桅桿質檢總局10防爆電氣質檢總局11燃氣器具質檢總局12空氣壓縮機質檢總局13港口裝卸機械質檢總局14摩擦材料及密封制品質檢總局15公路橋梁支座質檢總局16預應力混凝土鐵路橋簡支梁質檢總局17水工金屬結構質檢總局18制冷設備質檢總局19內燃機質檢總局20砂輪省級人民政府質量技術監督部門21飼料粉碎機械省級人民政府質量技術監督部門22建筑卷揚機省級人民政府質量技術監督部門23鋼絲繩省級人民政府質量技術監督部門24輕小型起重運輸設備省級人民政府質量技術監督部門25預應力混凝土用鋼材省級人民政府質量技術監督部門26預應力混凝土枕省級人民政府質量技術監督部門27救生設備省級人民政府質量技術監督部門28特種勞動防護用品省級人民政府質量技術監督部門29電線電纜省級人民政府質量技術監督部門30耐火材料省級人民政府質量技術監督部門31建筑鋼管腳手架扣件省級人民政府質量技術監督部門32建筑防水卷材省級人民政府質量技術監督部門33危險化學品省級人民政府質量技術監督部門34危險化學品包裝物、容器省級人民政府質量技術監督部門35汽車制動液省級人民政府質量技術監督部門36人造板省級人民政府質量技術監督部門37化肥省級人民政府質量技術監督部門38直接接觸食品的材料等相關產品省級人民政府質量技術監督部門 |
國務院關于調整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 管理目錄和試行簡化審批程序的決定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經研究論證,國務院決定,進一步調整實施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的產品目錄,取消19類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將3類工業產品由實施生產許可證管理轉為實施強制性產品認證管理,將8類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權限由質檢總局下放給省級人民政府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調整后,繼續實施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的產品共計38類,其中,由質檢總局實施的19類,由省級人民政府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實施的19類。 對繼續實施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的產品,為提高審批效率、降低企業取證成本,由質檢總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有關規定,組織有關地區和行業試行簡化生產許可證審批程序:一是取消發證前產品檢驗,改由企業提交具有資質的檢驗檢測機構出具的產品檢驗合格報告。二是后置現場審查,企業提交申請和產品檢驗合格報告并作出保證產品質量安全的承諾后,經形式審查合格的,可以先領取生產許可證,之后接受現場審查。對通過簡化程序取證的企業,在后續的監督檢查中,如發現產品檢驗或生產條件不符合要求的,由發證部門依法撤銷生產許可證。 各地區、各相關部門要抓緊做好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目錄調整和試行簡化審批程序工作的落實和銜接,加快推進配套法規和制度建設,做好經費保障,完善相關技術標準,穩妥實施相關產品由生產許可證管理轉為強制性產品認證管理。要堅持放管結合、并重,加強事中事后監管,按照“雙隨機、一公開”方式加大抽查力度,增加抽查頻次和品種,擴大抽查覆蓋面,對此次取消生產許可證管理的產品實現抽查全覆蓋。要督促企業落實主體責任,確保工業產品質量安全責任落實到位。國務院將根據試行簡化審批程序工作情況,適時修訂相關行政法規。 附件:1.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取消、轉為實施強制性產品認證管理、下放管理權限的 2.調整后繼續實施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的產品目錄(共計38類) 國務院 2017年6月24日 (此件公開發布) 附件1 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取消、 序號產品名稱目前實施機關調整情況1稅控收款機質檢總局取消2抽油設備質檢總局取消3鉆井懸吊工具質檢總局取消4防噴器及防噴器控制裝置質檢總局取消5電力金具質檢總局取消6輸電線路鐵塔質檢總局取消7銅及銅合金管材質檢總局取消8棉花加工機械質檢總局取消9機動脫粒機質檢總局取消10工廠制造型眼鏡質檢總局取消11鋁、鈦合金加工產品質檢總局取消12蓄電池質檢總局取消13橡膠制品省級人民政府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取消14電力整流器省級人民政府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取消15巖土工程儀器省級人民政府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取消16泵省級人民政府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取消17電力調度通訊設備省級人民政府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取消18水文儀器省級人民政府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取消19輸水管省級人民政府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取消20電熱毯省級人民政府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轉為實施強制性產品認證管理21助力車省級人民政府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轉為實施強制性產品認證管理22摩托車乘員頭盔省級人民政府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轉為實施強制性產品認證管理23砂輪質檢總局下放給省級人民政府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審批發證24飼料粉碎機械質檢總局下放給省級人民政府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審批發證25建筑卷揚機質檢總局下放給省級人民政府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審批發證26鋼絲繩質檢總局下放給省級人民政府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審批發證27輕小型起重運輸設備質檢總局下放給省級人民政府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審批發證28預應力混凝土用鋼材質檢總局下放給省級人民政府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審批發證29預應力混凝土枕質檢總局下放給省級人民政府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審批發證30救生設備質檢總局下放給省級人民政府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審批發證 附件2
序號產品名稱實施機關1建筑用鋼筋質檢總局2軸承鋼材質檢總局3水泥質檢總局4人民幣鑒別儀質檢總局5防偽技術產品質檢總局6集成電路卡及集成電路卡讀寫機質檢總局7衛星電視廣播地面接收設備質檢總局8無線廣播電視發射設備質檢總局9廣播通信鐵塔及桅桿質檢總局10防爆電氣質檢總局11燃氣器具質檢總局12空氣壓縮機質檢總局13港口裝卸機械質檢總局14摩擦材料及密封制品質檢總局15公路橋梁支座質檢總局16預應力混凝土鐵路橋簡支梁質檢總局17水工金屬結構質檢總局18制冷設備質檢總局19內燃機質檢總局20砂輪省級人民政府質量技術監督部門21飼料粉碎機械省級人民政府質量技術監督部門22建筑卷揚機省級人民政府質量技術監督部門23鋼絲繩省級人民政府質量技術監督部門24輕小型起重運輸設備省級人民政府質量技術監督部門25預應力混凝土用鋼材省級人民政府質量技術監督部門26預應力混凝土枕省級人民政府質量技術監督部門27救生設備省級人民政府質量技術監督部門28特種勞動防護用品省級人民政府質量技術監督部門29電線電纜省級人民政府質量技術監督部門30耐火材料省級人民政府質量技術監督部門31建筑鋼管腳手架扣件省級人民政府質量技術監督部門32建筑防水卷材省級人民政府質量技術監督部門33危險化學品省級人民政府質量技術監督部門34危險化學品包裝物、容器省級人民政府質量技術監督部門35汽車制動液省級人民政府質量技術監督部門36人造板省級人民政府質量技術監督部門37化肥省級人民政府質量技術監督部門38直接接觸食品的材料等相關產品省級人民政府質量技術監督部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