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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及省外進冀建筑施工企業在施工前須取得建筑施工許可證,如何申請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我站為您總結
條件具體內容:
(一)已經辦理該建筑工程用地批準手續。
(二)在城市規劃區的建筑工程,已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三)需要拆遷的,其拆遷進度符合施工要求。
(四)已經確定建筑施工企業。
(五)有滿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圖紙及技術資料。
(六)有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的具體措施。
(七)按照規定應當委托監理的工程已委托監理。
(八)建設資金已經落實。
(九)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材料具體內容:
1、 建設行政許可申請書;
2、《建筑工程施工許可申請表》(原件);
3、 附件材料
(1)土地使用證書或建設用地許可證;
(2)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城市規劃區內);
(3)項目審批(核準)備案文件;
(4)項目年度投資計劃(政府投資項目);
(5)施工圖設計審查合格證書;
(6)消防設計審核意見書(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出具,限公安部門規定的大型人員密集場所和其他特殊建設工程)
(7)經省招標辦備案的施工合同(副本原件)和施工企業項目經理及監理企業項目總監的注冊證書復印件;
(8)省工程質量監督書(省質監站)和質量責任書(原件);
(9)省安全監督備案表(省安監站);
(10)銀行出具的資金到位證明或資金保函,其中建設工期不足一年的,到位資金不得少于工程合同價的50%,建設工期超過一年的,到位資金不得少于工程合同價的30%。實行業主工程款支付擔保的,提供保函或保證書等擔保文書;
(11)繳費完費證明(包括城市基礎配套費、墻改費、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設費、渣土處置費、散裝水泥專項資金、農民工工資保障金和預儲金(繳費要求依據各設區市規定))。
注:除注明須用原件外,其余均可用復印件,復印件統一采用A4紙,按上述順序排列并裝訂成冊,同時帶原件備查。